2024年05月07日

园区政策

鼓励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两条政策措施


为进一步加大技术改造支持力度,鼓励和引导工业企业扩投资、强技改、上项目、增后劲,推动工业转型升级、提升产业竞争力,在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的基础上,制定以下政策措施。

一、安排技术改造专项资金

市财政每年从一流国际旅游城市建设及高质量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 2000 万元,专项用于鼓励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补,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。(牵头单位:市财政局,责任单位:市工信局)

二、实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奖补

对计划总投资 3000 万元及以上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,按照企业购置设备(包括计入固定资产的各类仪器、仪表、工器具、生产用车辆等运输设备和软件有效投资)的 5%给予奖补,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。获得省级以上资金奖补的项目,市级不重复给予奖补。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实施多个项目的,按照“从高、不重复”原则给予奖补,累计奖补金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对地方的贡献。(牵头单位:市工信局,责任单位:市财政局)

三、其他事项

    (一)以上政策措施自 2022 1 1 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5 12 31 日,由市工信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。此前相关政策与上述政策措施不一致的,按本文件执行。

    (二)每年由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申报指南,明确申报时间、申报条件、申报程序,并组织实施。


技术支持:中国联通秦皇岛分公司

Copyright © 2022 秦皇岛综合保税区后台管理系统 All rights reserved.

地址:秦皇岛开发区东区温州道一号 Email:qhdepz@163.com 冀ICP备2022012708号-1